• 信托与离婚,受托人的视角

信托与离婚,受托人的视角

我们新加坡团队的总监 Hannah Bisson 分享了一篇颇有见地的文章,介绍了对受托人的期望,以及财产授予人如何在与其受托人建立稳健的结构和成功的长期关系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本文由亚洲领先的财富管理专业人士在线社区 Hubbis 原创发布。

激情是人类的特质之一,它能让我们成为最优秀、最成功的自己。正是激情让我们一头扎进未知的事物中,纯粹是因为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一种直觉,无论我们要做什么,它都会绝对、明确地获得轰轰烈烈的成功。

有时确实如此。事实上,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遵循直觉造就了今天亚洲和世界各地大量的超高净值人士。

然而,激情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比如说,如果你一头扎进的是一段婚姻(任何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请跟紧我的思路);与你简直无法想象没有他的伴侣结婚,于是你匆匆忙忙地举行婚礼,却没有考虑到如果婚姻破裂会发生什么。

尽管几乎每个人都见过高调离婚的恐怖故事,或者认识身边经历过离婚的人,但这样的故事还是经常重复发生。然而,人们一次又一次地相信 "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不幸的是,除其他原因外,激情--如果放错了地方--也会导致许多婚姻破裂。

因此,未雨绸缪、妥善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谨慎的超高净值人士应该怎么做呢?

不幸的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财富并不那么容易失去,而离婚协议可能是失去大部分财富的最快途径之一,事实上,研究表明,离婚协议可使个人财富在一夜之间减少约 77%1 。

虽然传统的全权委托信托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遗产规划解决方案,但它们在资产保护方面并不总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效。判例法显示了它们如何被击败,例如 2015 年的 Otto Poon 案2(香港终审上诉)确立了全权委托信托作为配偶资源的方法。

这并不意味着要断然拒绝建立信托的想法,事实上恰恰相反。利用信托进行负责任的规划仍然是超高净值人士为子孙后代有效保护财富的绝佳工具,但适当的规划至关重要。

超高净值人士在设立信托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1.及早计划

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为过。2020 年发生的事件将鲜明地提醒我们所有人,不可能预测明天、后天或六个月后会发生什么。一旦个人创造或继承了大量财富,他们就应该将注意力转移到保护这些财富上,而且现在开始还为时尚早。

尤其是在资产保护方面,个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在最后一刻才试图构建资产结构可能比完全不做规划更为不利。判例法显示,在离婚诉讼开始前才建立的结构内的资产,或为了避免在离婚中支付而建立的结构内的资产,仍有可能被视为 "婚姻财产 "的一部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试图转移或隐藏资产将受到法庭批评,并可能受到处罚(如费用)。

2.向声誉良好的法律专业人士咨询。

3.指定一名受托人,由其在信托存续期间执行、遵循并更新该建议。

重要的是,联合国人道福利组织的个人要看清自己的长远目标是什么,通常是保护和增加自己辛苦赚来的财富,以便能够供养自己的子女和孙辈,或许还有其他自己关心的事业。

寻找 "唯唯诺诺 "的人或 "低价 "行事看似是拥有一切的好方法,但超高净值人士真正需要的是律师和受托人都是经验丰富的独立专业人士,他们将创建并长期管理一个稳健的结构,毫无疑问,财产授予人已将对资产的控制权、所有权和任何权利主张完全移交给受托人。

超高净值人士对受托人有何期望?
选择合适的受托人是一项重要且非常个人化的选择,但超高净值人士可以从潜在受托人身上寻找几个关键特征,这些特征是他们执行专业、谨慎的受托管理能力的标志:

1.独立

尤其是受托人对委托人的独立性。

如前所述,受托人不应是委托人的 "唯唯诺诺者",他们必须有能力独立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并做出符合信托受益人最佳利益的决定。

虽然乍一看,潜在财产授予人可能会认为,指定一个随心所欲的受托人是件好事,但这会导致信托受到质疑,尤其是在离婚的情况下。以 1993 年威廉姆斯诉威廉姆斯案3为例,新加坡高等法院在该案中裁定,信托财产将被视为丈夫(即财产授予人)的财务资源,因为他保留了指挥受托人的广泛权力。

2.良好的记录和会计

受托人应有完善的记录保存方法,并为信托公司和任何相关公司准备财务账目。

除了受托人有责任向受益人说明信托的情况外,彻底的会计核算还能增加信托本身的真实性。

在离婚的法庭诉讼中,当考虑结构的合法性时,这两者都可能被证明是非常有价值的。

3.愿意经常保持联系

定期会面(或在无法会面时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例如在目前全球大流行的情况下)至关重要。财产授予人通常会在一开始就向受托人提供一份意愿书,并应继续定期讨论和更新。

受托人应尽一切努力了解财产授予人及其受益人,以便能够以这些受益人的最佳利益为重适当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家庭动态和环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持续、开放、双向的沟通至关重要。

信托契约一旦确立,就不应简单地归档遗忘,直至出现问题。受托人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关注委托人的受益人及其当前的需求和要求。

如何成为一名 "好 "委托人
虽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至关重要,但超高净值人士也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这意味着要确保他们充分了解信托结构、信托需要如何运作以及他们应该如何确保信托尽可能稳健,从而充分实现其目的。

在建立信托结构时,委托人最好牢记以下几点:

1.委托人不能将信托中的资产视为自己的资产。

信托一旦成立,资产在法律上就属于受托人。如果委托人将信托用作准银行账户,这将严重削弱信托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提供的保护。

为了保护资产,法律顾问可能会建议联合国人类福利署的个人考虑设立一个世代信托。王朝信托是指财产授予人及其配偶都不是受益人的信托。受益人通常是财产授予人的后代和远房亲戚,财产授予人可能是被排除在外的人。

这种结构更能确保资产不由财产授予人处置。

2.明确信托的目的。

从一开始,财产授予人就应与其法律顾问和潜在受托人一起,确定他/她希望通过创建信托来实现的目标。

要确保关于如何以最佳方式构建信托的建议符合委托人的特殊需求,明确性非常重要。没有两个人或家庭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他们建立的结构也应该是独特的。

3.交流

正如受托人应关心并抽出时间与财产授予人定期会面和联系一样,财产授予人也应与受托人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

财产授予人通常是家族的主要联系人或守门人,也是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中间人。财产授予人应尽早考虑何时是将受益人介绍给受托人的适当时机--通过工程会议,财产授予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可以围坐在一张桌子旁,公开分享各自的想法、要求、目标和担忧,这通常可以缓解未来的冲突。

很多时候,受益人只是在更晚的阶段,甚至在设定人去世后才被纳入考虑范围,只留下书面意愿,对受益人来说,问题可能比答案更多。

事后诸葛亮
最近的一项研究4表明,在对亚洲地区银行理财经理的调查中,目前只有不到 40% 的超高净值个人客户制定了任何规划。许多人直到出现问题,威胁到他们辛苦赚来的财富时,才会考虑建立一个结构。不幸的是,这可能为时已晚,无法保护他们的财富。

当然,要规避所有外部风险是困难的,正如当前的全球事务所凸显的那样。然而,有些事情是可以控制的,其中之一就是超高净值人士选择建立一个结构来保护他们的家庭财富,这样当未来出现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风险时,他们的子孙后代就会有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稳定的安全网可以依靠。

即使是那些已经建立了现有结构的个人,现在也应该考虑一下这种结构是什么样子的,以及是否可以采取任何措施来加强保护。

考虑信托资产的所在地、财产授予人及其未来配偶是否会被排除在外、财产授予人保留的任何权力是否会被认为过大,以及是否真的需要存在增加或更改信托文书的某些权力,这些只是在少数几个方面,如果有胜任的法律建议,就可以建立一个最有可能保护财产授予人后代家族财富的结构。

对于超高净值人士来说,现在是时候利用帮助他们积累财富的一些激情,以负责任的态度为家人创造一个更安全的未来了。

如需进一步了解将您的企业引入三叉戟信托的好处,请 联系 Hannah、发送电子邮件至singapore@tridenttrust.com或通过我们的咨询表进行咨询

1 J Zagorsky (2005) Marriage and Divorce's Impact on Wealth (《婚姻与离婚对财富的影响》)
2 Kan Lai Kwan v Poon Lok To Otto and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imited (2014) 17 HKCFAR 414("Otto Poon")。
3 Gaye Williams Nee Marks 诉 Cary Donald Williams [1993] SGHC 190("Williams 诉 Willams")。
4 《亚洲私人银行家》(2019)《财富转移导航》:亚洲继承规划的挑战与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