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国民议会批准了第 169 号法案(以下简称 "法案"),该法案规定了建立和管理实益所有人登记册的法律框架,随后巴拿马将启动巴拿马实体实益所有人私人登记册。该法案尚未成为法律,但将在共和国总统签署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次日生效。
一旦该法案成为法律,巴拿马实体的常驻代理人将被要求向非金融机构监管局("监管局")提交有关实体最终实益拥有人("UBO")的某些信息。这些信息不会向公众公开。
新法适用于所有在巴拿马成立和注册的实体:公司、基金会、社会责任有限公司以及在巴拿马公共注册处注册的外国实体。
我们的简报提供了有关该法案的更多详细信息,以及一旦该法案成为法律,我们将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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