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议会已通过《税收(2016-17 年度税率、紧密控股公司及补救事项)法案》,现正等待皇家批准。预计将于 2017 年 4 月中旬获得批准。新立法包含对新西兰税收立法的 70 多项不同改革。法案中包括对 "直通公司"("LTCs")税收规则的重大修改,旨在确保这些公司"......按照最初的设想,作为受严密控制的公司 "运营。
尽管立法刚刚通过新西兰议会,尚未获得御准,但预期的 LTC 改革的开始日期并未修改。新的 LTC 规则将从 2018 收入年度开始生效,即 2017 年 4 月 1 日。
这些变化取消了新西兰长债信托的许多税务规划优惠,旨在限制将长债信托用作国际投资工具。鉴于这些变化,我们建议立即就保留、迁移或清算现有的 LTC 结构寻求税务规划建议。
长期护理计划的变化
长寿保险制度的主要变化有
- 目前,长 期租赁公司只能拥有五名或五名以下的 "计入所有者",如果是公司所有者,也必须是长 期租赁公司。根据新法,拥有长 期租用合同的信托受益人,而不是受托人,将被单独计为 "计入所有者"。
- 信托的公司受益人如果本身不是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将不能从信托中获得分配。
- 在某些情况下,信托的慈善受益人也不能获得分配。
- 目前,长期股权投资信托所能获得的国外收入是有限的。免税收入门槛为 10,000 新西兰元或相关收入年度中长期信托公司总收入的 20%,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新西兰公司税率为 28%,将适用于该限额以上的所有全球收入。
- 例如,一家由非居民股东全资拥有、全球收入为 10 万新西兰元的新西兰长 期租赁公司,将对其中 8 万新西兰元的收入征收 28%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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