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新的公司控制人非公开中央登记册

新加坡新的公司控制人非公开中央登记册

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新加坡实体必须在其注册办事处保存一份可登记控制人登记簿("RRC"),登记簿上列有对这些实体拥有重大利益或重大控制权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实体。

从 2020 年 7 月起,新加坡实体必须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提交此类信息。公众将无法查阅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提交的 RRC 信息。不过,新加坡的公共机构可以在线查阅。任何变更必须在两天内提交,不遵守 RRC 要求的最高处罚为 5,000 新元。

更新:自本说明最初发布以来,向 ACRA 提交 RRC 的截止日期已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