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曼群岛公司法的重要更新

开曼群岛公司法的重要更新

开曼群岛政府通过了一系列修订法律,以加强开曼群岛的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制度。这些法律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发布,旨在帮助解决加勒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 2019 年 3 月发布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开曼立法框架中的某些建议行动。

2019 年公司(修订)法》、《2019 年有限责任公司(修订)法》和《2019 年有限责 任合伙企业法(修订)法》分别修订了各自的主要法律,对此类开曼实体的信息存档、 维护和可用性进行了修改。

每类实体的修订内容相似,我们在下文中总结了与开曼公司相关的修订内容:

  1.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注册处)有义务应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提供信息,如反腐败委员会、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开曼群岛皇家警察局金融犯罪股、财务报告管理局、税务信息管理局和任何其他主管机构(监管机构)。

  2. 每个股东的投票权必须记录在公司的成员登记册中。2019 年 8 月 8 日之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有三个月的时间来遵守这方面的法律,2019 年 8 月 8 日或之前注册成立的公司有六个月的时间来遵守这方面的法律。现有开曼公司的董事将需要审查其每类股份,以酌情更新其成员登记册。

  3. 向注册处提交公司董事登记册变更的期限已从 60 天缩短至 30 天。对违反这一义务的处罚保持不变,因此,在没有明知故犯的情况下,处罚上限一般为 500 加元/610 美元。

  4. 对未建立或维持实益拥有权登记册的处罚已提高到初犯 25 000 开曼元/31 000 美元,二犯 100 000 开曼元/122 000 美元,三犯可根据法院指示予以除名。不遵守受益所有权立法规定的任何通知或提供信息,初犯者将被罚款 25 000 开曼元/31 000 美元,再犯者将被罚款 50 000 开曼元/61 000 美元(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除上述修订外,2019 年《公司(修订)法》中还有一项重大修订尚未生效。该修正案要求注册处在支付 50 加元/61 美元的费用后,提供开曼公司董事和候补董事的姓名。

如需了解有关这些变更的更多信息,请随时联系您的 Trident Trust 代表或我们的开曼群岛企业团队,提出任何问题。